关于公开征求《铜仁市2025年度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使用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关于公开征求《铜仁市2025年度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使用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规范2025年度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管理与使用,切实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助力全市农业现代化发展,我局组织编制《铜仁市2025年度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使用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此次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9月9日至2025年10月9日。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trncjyzzzdk@163.com。也可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铜仁市碧江区东太大道464号铜仁市农业农村局416办公室(农村改革与合作经济指导科收)。
附件:铜仁市2025年度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使用方案(征求意见稿)
铜仁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9日
附 件
铜仁市2025年度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
服务项目资金使用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5〕73号)及《贵州省2025年度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规范资金使用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核心目标。以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为目标,聚焦小农户和农业生产关键薄弱环节,围绕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及重要农产品生产,开展以农业生产托管为主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推动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建设。
(二)任务指标。2025年全市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总额3870万元,涉及碧江区、万山区、松桃县、玉屏县、石阡县、印江县、思南县7个区县,需完成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面积不少于31万亩,服务小农户比例不低于60%,服务对象满意度不低于85%。
二、资金使用方向
(一)补助范围。原则上项目实施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围绕水稻、玉米、小麦、油菜、大豆、马铃薯等重要农产品生产,重点支持集中育苗、耕、种、管、收、秸秆处理及烘干等环节。单季作物同一地块避免同一环节、同一内容与其他项目资金重复补助。
(二)补助标准。项目县应根据农业生产不同领域、不同环节、不同对象和市场发育成熟度,科学制定服务环节、服务内容及分环节、分内容的财政补助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40%,单季作物亩均补助总量不超过130元。服务小农户和规模经营主体的补助标准要分别确定,服务小农户的补贴标准要高于服务规模经营主体的标准。服务市场发育成熟、农民认知和接受程度高的环节,对其补助标准可相应逐步降低。
(三)补助方式。全市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提级到市级财政发放,所涉及项目区县须提交市级审核申请资金兑付。资金补助采取“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面向小农户开展的服务,补助资金可以补农户或服务主体,也可以按照一定比例分别补助农户和服务主体,坚持让小农户最终受益。项目县安排服务小农户(土地经营规模不超过当地户均承包地面积10倍的农业经营户)的补助资金或面积,占比应高于60%。项目县应对县域内承担项目任务的服务主体数量下限等作出规定,对接受服务的单个规模经营主体和提供服务的服务主体,应合理确定每年享受项目任务补助的资金总量上限,防止政策垒大户。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居间作用,将小农户服务需求集中起来,便于接受农业社会化服务。
三、资金报账程序(提级支付)
(一)提级支付流程
1.县级初审
服务主体完成托管服务后,服务对象须对服务内容签字确认。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及时组织汇总服务面积,并进行分类抽查。对安装有机械专业监测传感器或农业用北斗终端的,须认真收集监测数据、作业轨迹,抽查比例5%;其它未安装的则须提供当日水印相机拍摄现场作业图片,在全覆盖初验的基础上,按20%抽查。项目县完成县级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将全套报账材料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2.市级审核
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市财政局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重点核查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通过电话回访、实地抽查等方式核实服务主体及对象(依据合同、监测数据、作业记录、用户评价等)。
3.资金拨付
审核通过后,市财政局直接拨付资金
①小农户:由市农业农村局确定一家银行代理发放小农户补贴资金。
②服务主体:对公账户转账
严禁通过乡镇政府或村委会账户转拨。
4.备案管理
①项目县及时将任务完成情况、资金兑付信息录入“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②开展绩效自评,于2025年12月5日前将自评报告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汇总后按省级要求备案。
(二)报账材料清单
1.基础报账材料
①县级农业农村局资金拨付申请文件(红头)
②服务合同(“1村1合同+清单”模式)
③服务验收合格证明(县级验收组签字)
④服务对象签字确认表(含联系方式)
⑤项目作业补助资金结算表
2.作业证明
①安装监测终端的主体:北斗作业轨迹数据(县级平台导出)
②未安装终端的主体:水印相机拍摄的现场作业图片(时间、地点可验证)、无人机作业轨迹、航拍照片等
③作业记录台账(详细记录每次服务作业的时间、地点、服务对象、服务面积或作业量、作业人员等信息)
④服务图表资料(如服务进度图表、服务质量检测图表等)
⑤资金使用明细账目
3.公示材料
①村、镇级公示照片(含公示栏全景和内容特写至少2张)
②政府网站公示截图(不少于5个工作日)
4.资金文件
①县级实施方案及批复文件
②资金分配明细表(Excel电子版+盖章纸质版)
四、资金监管要求
(一)全链条监管。项目区县要加强资金全链条监管,按照“完成一个环节、验收一个环节、报账一个环节”的要求,及时组织县级验收,验收通过后及时向市级申请兑付资金。财政部门不得将项目资金直接拨付乡镇政府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账户等再转拨。
(二)违规处理。对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和拖延拨付项目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对不能按合同规定完成任务的,要相应扣减补助资金;对套取骗取财政资金等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对虚假申报的主体,5年内不得承担财政补贴项目,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信息公开。严格落实项目公开公示要求,项目区县的项目实施方案、实施主体遴选条件及结果、验收结论、财政补助对象及资金明细等关键信息,须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村务公开栏等多渠道向社会公开。公示范围必须覆盖项目实施涉及的镇、村两级,确保全程接受群众监督。
附件:铜仁市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内
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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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铜仁市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内容清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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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区县 |
补助范围及服务环节 |
任务面积 (万亩) |
补助金额 (万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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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碧江区 |
1.水稻:育秧、耕、插秧、统防、收; |
3 |
3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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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万山区 |
1.水稻:育秧、机耕、插秧、统防、机收、烘干; |
2 |
249 |
|
|
3 |
松桃县 |
1.水稻:机收; |
2 |
249 |
|
|
4 |
玉屏县 |
1.水稻:机耕、机播(插)、机防、机收; |
7 |
875 |
|
|
5 |
石阡县 |
1.水稻:育苗、机耕、飞防、机收; |
3 |
375 |
|
|
6 |
印江县 |
1.水稻:育苗、耕、插秧、统防、机收、烘干; |
10 |
1247 |
|
|
7 |
思南县 |
1.水稻:机耕、机插、飞防、机收; |
4 |
500 |
|
|
|
合计 |
|
31 |
387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