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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省委生态环境督察反馈“石阡县群茂源畜牧发展有限公司污染问题”整改的销号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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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

省委生态环境督察反馈“石阡县群茂源畜牧发展有限公司污染问题”整改的销号的公示

根据“2023-2024年期间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涉及畜禽粪污类问题清单”涉及我市石阡县“群茂源畜牧发展有限公司私设暗管违法排污,导致该县花桥镇杨柳塘村施场组12户村民饮水受到污染”问题,我局及石阡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分别召开了专题会议对反馈问题的整改进行安排部署。要求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水务、自然资源等职能部门及花桥政府要扛牢政治责任,压实属地责任,全力推进反馈问题整改。农业农村部门对粪污污染问题整改进行督促和指导,群茂源畜牧发展有限公司在农业部门的指导下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整改。

2025年1月2日,石阡县农业农村局对整改问题进行验收并向市局申请市级复核。2025年1月8日,我局组织相关专家对该场整改工作进行了复核。

复核结论:该场已按照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后,该场的污染治理及粪污利用设备设施满足《畜禽养殖污水贮存设施设计要求》(GB/T 26624-2011)、《畜禽粪便贮存设施设计要求》(GB/T 27622-2011)等相关要求,同意整改通过。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对该场污染治理及粪污资源化利用的工作的监管和指导力度,同时全市要举一反三对畜禽养殖场(户)污染隐患的排查及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督促指导,进一步推进我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

群茂源畜牧发展有限公司对“群茂源畜牧发展有限公司污染问题”的整改,达到整改要求,符合销号条件。按照《贵州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销号工作办法》(黔环督办函[2020]21号)要求,现予以销号公示。

铜仁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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